摘要
风险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的生存与生活,乌尔里希.贝克重新定义了风险的概念,并且开始对风险社会进行反思。风险社会的运行与工业社会下的责任分担逻辑、官僚政治、技术理性格格不入,这些矛盾暴露了现有公共治理结构、策略以及社会认知模式和理性基础的不合时宜,同时,风险社会内部也在培育变革与发展的驱动力。克服风险并谋求治理变革与社会发展,将有赖于重塑风险社会理性基础,通过发展导向下的、系统性的、主动的治理变革,全面改进风险社会下的公共治理结构与发展策略。
出处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10年第3期62-68,共7页
Journal of Tianji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