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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院应于5个工作日内回复患者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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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西省卫生厅近日转发卫生部《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要求,对于患者投诉,包括情况较复杂的,医院应于5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意见。患者投诉结果将与医生当年的考核、评优评先等挂钩。《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中要求,对于涉及医疗质量安全、
出处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10年第5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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