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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卫生部发布《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近日,国家卫生部发出了由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为各地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以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做出具体规范。明确要求,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须包括患者在医疗机构历次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摘要信息等医疗费用记录。
出处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10年第2期45-4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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