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推广运用,活体器官紧缺已成为重要瓶颈问题之一。我国关于人体器官移植立法已上升到行政法规层次,但关于器官供体来源的规定却过显保守和简单,有必要从确立脑死亡标准,构建器官捐献法律规制体系,扩大活体器官受体范围,细化活体器官供体主体资格,建立器官捐献鼓励与补偿机制等方面进行重新考量、设计。
出处
《科技与法律》
2010年第3期19-23,共5页
Science Technology and Law
基金
福建工程学院科研发展预研基金项目"人体器官移植相关法律问题研究"(GY-S09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