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新税制实施后陆上石油企业税负加重的原因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新税制实施后,对陆上石油企业产生了较深刻的影响,突出的表现为企业税负加重。究其原因主要有:原油价格上调,导致石油企业税基增大,税额增加;石油价格扭曲,税负难以转嫁;生产型增值税使石油企业税负高于其他行业;石油企业增值税税率高于其他资源类企业;资源税费重复征收等。陆上石油企业税负的增加已经严重制约其发展,应引起足够重视并加以研究解决。
出处 《税务与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1期11-13,共3页 Taxation and Economy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7

  • 1王佑.《我国石油资源税或将从价征收》,《第一财经日报》2009年11月26日.
  • 2《国研网数据库》.
  • 3中国公司年报.
  • 4中国神华公司年报.
  • 5.《中国税务年鉴》[M].中国税务出版社,2003年版..
  • 6中国石化公司年报.
  • 7曹景全,姜智敏,杨化彭,杨丽华,刘进武,牛振良.关于煤炭企业税收负担的调研报告[J].煤炭经济研究,2003(4):17-21. 被引量:7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