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邓某驾驶卡车与张某驾驶的车辆相撞,造成邓某、张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交通部门作出事故认定,邓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邓某和张某均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事故发生后,邓某支付医疗费6000元,要求张某和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但保险公司以张某的驾驶证已经过了有效期为由,拒绝赔偿。请问,保险公司对驾驶证过期后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0年第11期66-66,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