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谢尔曼法》域外适用问题一直是各国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关注的热点。自2005年以来,我国维C生产企业在美国遭受反垄断诉讼,历经2006年和2008年两次庭审裁决,美国纽约东区法院均否决我方所提出的以"礼让"作为主要抗辩理由的诉讼请求,目前该案仍在继续。透过对《谢尔曼法》域外适用中"礼让"现象与规则的考察,对我国"维生素C案"的下一步应诉提出了诉讼战略与我国政府外围行动两个方面的构想。同时,在应对其他国家或地区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宏观进路上,设计我国《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制度运行的大体思路。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102-118,共17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