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长在国家制定法边缘的民族环境习惯法是我国民间习惯法文化的主要形式,同时也是我国传统法文化的重要载体和现实表达。消弭国家制定法与民族环境习惯法之间的紧张和挤压关系,使民族环境习惯法在现代法律体系中获得重生,是回归自然秩序和谐的法文化传统、重塑法律信仰精神和重归法律对价值理性关切的共同追求。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10年第3期133-138,共6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
基金
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生态文明视域下我国西部地区民族环境习惯法研究>(项目编号:09xfx016)
2009年度甘肃省教育科研项目<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民族环境习惯法运行机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