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法学成为一门科学的先决问题是合理界定其调整对象。对经济法的特定调整对象的不同界定产生了经济法的不同学说。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认知不仅须遵从逻辑,还须有经验科学的视角。从经济法实践中的各种现象可以提炼出经济法的三大特征,即开放性、目的性和支配性,经济法调整对象是支配性经济关系,其范围的界定取决于法律限定的一般范围和经济监管机构规章限定的特殊范围,其调整的目的是促进资源合理配置。
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68-71,共4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