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黑龙江省将对高龄老人按月发放生活补助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为帮助部分高龄老人实现家庭养老,黑龙江省今年决定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据黑龙江省民政厅介绍,今后凡具有黑龙江省户籍且年龄在80~89周岁的低保、低收入家庭老年人,以及9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都将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的高龄老人津贴待遇。
作者 孙英威
出处 《中国社会工作》 2010年第14期7-7,共1页 China Social Work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