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月,全国信息产业界为之关注的国内首例 IP 电话服务行政官司终有结果:IP 电话不属于邮电部门统一经营的长途通信和国际通信业务,而是属于向社会放开经营的电信业务。至此,福州陈锥、陈彦两兄弟经营 IP电话的行为也终于被界定为:未经审核批准、未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计算机信息服务业务'和'公众多媒体通信业务',但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此审判结果一出,电信部门为之紧张,而民间却有人为之叫好。电信过高的国际长话(IDD)资费一直使百姓不敢'问津',但是 IP 电话却着实给百姓带来了福音。尝过 IP 电话极低资费甜果的用户无不互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