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与政治在事实和内在逻辑上的密切联系是客观存在而非人为构建的,其逻辑联结的共同基点在于它们都面对着共同的社会公共利益要求而担负着的建立和维护共同的社会秩序责任。法律的存在与运作始终体现着的政治逻辑主线,即政治作为法律的存在根基、现实目的、实践背景和发展动因,一方面反映出法律对于政治的事实上和逻辑上的依赖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政治对于法律在事实上和逻辑上的控制与决定性。
出处
《政治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32-40,共9页
CASS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