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以下简称国办56号文)明确指出,要将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报表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精神,将积极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根据医改对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的新要求,适时启动了《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制定工作,指导注册会计师执行医院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于1月20日正式印发《指引》征求意见稿。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34-34,共1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