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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对表提不符点交单是否受5个工作日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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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同一案例不同观点 目前,我们对不符点单据的方式有:一是电提不符,待开证行确认不符点后出单;二是表提不符出单。实务中,曾有案例:交单银行A表提不符点寄单后,对方银行B迟迟未给予任何付款或者拒付消息。交单银行去电声称,根据UCP600第十六条d款,开证行未在收到单据的翌日起5个银行工作日结束前作出拒付,要求必须马上付款。
作者 张敏 胡文泼
出处 《对外经贸实务》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56-57,共2页 Practice in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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