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铜元作为银元之辅币,在中国近代货币史上曾起过重要作用。铜元自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广东开铸后,地方各省遂仿行铸,至光绪三十一年,全国已有17个省22个钱局铸造或试铸铜元,其面值有一文、当二、当五、当十、当二十几种。铜元发行初始,余利甚大,其价值大大超出币面价格。由于利益驱使,地方督抚竞相多铸争销,加之不少地方出现私铸、减重现象,至使铜元"铸造日多,行销日滞,法价已不可保"。由于供大于求,铜元急剧贬值造成币制紊乱,通货膨胀,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矛盾尖锐。为挽回利权,光绪三十一年户部奏定整理圜法章程,决定在天津设立户部造币总厂,地方统为造币分厂,并裁停归并部分钱局,将铸币权收归中央。光绪三十二年七月,财政处会奏整顿铜币,整合各省造币厂,清廷钦命邮传部尚书陈璧到各省考察铜币铸行情形。现刊布的这组史料,是陈璧历经7个月的考察后,于光绪三十三年五月初八日给朝廷的奏报。其中将酌留之河南、湖北、江宁、广东、福建、直隶、四川钱局及裁并之江苏清江、苏州、安徽、山东、江西、浙江、湖南钱局,从设厂开铸至考察之日止各钱局地址、厂房设备规模、机器成本、余利出入款目及物料数目等均作了详细精确之统计(惟吉林、奉天、广西未在内),并酌拟各省造币分厂划一章程十六条,是研究晚清货币史颇有价值的史料。
出处
《历史档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15-34,共20页
Historical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