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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将明确交费主体已购公房电梯费将由业主交 日前,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北京将出台公房出售的相关配套政策,明确“房改房”售出后,高压水泵费和电梯费的交费主体。也就是说,将来拥有产权的业主们,需要自己交纳电梯费、高压水泵费等相关费用。而如果是租住公房的居民,这些费用依然由产权单位来承担。
出处 《城市开发(物业管理)》 2010年第2期6-7,共2页 Urban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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