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高校法学教学在目标内容、教学模式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应用"四位一体"实践性教学方法,能提高法学教学质量,改进法学教学模式,强化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使之应用于普通高校法学专业的教学当中,为培养创新型、高素质复合型法律人才奠定夯实的基础,以有效推动法学教育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
出处
《商业经济》
2010年第12期126-128,共3页
Business & Economy
基金
大庆师范学院教育教改项目"四位一体"实践性教学方法在普通高校法学专业的应用的论文成果(JY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