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朝、汉族刑事案件在司法精神病鉴定中存在的差异。方法:2007年至2009年我院接收的刑事案件司法精神病鉴定资料中,选择朝、汉族案例各30例进行回顾性对比分析。所有病例符合CCMD-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采用了t检验。结果:两组均为男性,朝族在婚姻状况中未婚和已婚者分居比例明显高于汉族。朝族有既往史者高于汉族,鉴定结果中汉族无精神病者明显高于朝族。结论:刑事案件司法精神病鉴定案例中朝、汉族存在有一定的差异。
出处
《中国民康医学》
2010年第11期1423-1423,共1页
Medical Journal of Chinese People’s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