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族群习惯法文化的研究可跳出以往法学的视角,转而从文化人类学的语境出发,研究习惯法文化与教育的关系。习惯法文化的教育功能是在人的可教育性原则基础上促进人的生长与发展。研究族群习惯法文化的教育功能是提醒我们应当将教育学的视野延伸到人类生存的各个层面,将那些在教育方面有意义的关系范围得到更广阔的开拓,这种开拓要超越以往把教育仅仅视为一种孤立的现象,使我们从人类生存环境与秩序保障的整体来看待教育,来看待人的生长。
出处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3期87-89,共3页
Journal of Sheny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四川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CJF0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