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建设用地需求持续增长导致大量耕地被转为建设用地。耕地大量减少,损害农民土地权益、危害生态安全,更严重危及我国粮食安全。我国立法缺失农地发展权。利用农地发展权的立法来保护耕地是一种创新的举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个人、国家、土地经营者占用耕地都将受到农地发展权的限制,从而实现耕地的法律保护。
出处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3期16-18,22,共4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农民发展权法律保护模式研究"
项目编号:06ZC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