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方群体性事件频繁、规模庞大但以暴力收场并非多数;我国群体性事件较之西方,数量相对少,规模小,但往往失控。契约社会发育程度的不同是这些区别产生的根源,加快“从身份到契约”是我国群体性事件治本之策。我们应增强权由法授、公民社会和尊重民意等契约理念以及推进普法教育。
出处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3期238-240,共3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