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起医疗纠纷,人们自然想起当年潍坊手术调包一案。1993年12月22日,山东省潍坊市医学院附属医院,在对两个患病儿童傲手术时,错将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需做心内修补手术的4岁儿童徐冲做了扁桃体摘除;而对患有扁桃体肥大需做摘除手术的5岁儿童刘大龙却做了心脏修补手术。在对刘大龙进行全身麻醉开胸后,做手术者捧出孩子的心脏完好无恙时,竞认为是误诊。手术达3个多小时,孩子因大量输血导致严重输血反应,经过全力抢救才保住生命。此事件有关部门定为严重的三级医疗事故,对两名责任人开除公职,另一名留用察看。医院承担两名儿童住院期间的全部医疗费,生活费、并按国家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出处
《国际医药卫生导报》
1999年第1期22-23,共2页
International Medicine and Health Guidanc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