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药房作为医院、诊所中必不可少的科室之一,其管理的科学、规范是极其重要的。为此,台湾有关卫生管理部门制订了一系列措施,以加强医疗机构中药房的管理。1 药房的设置 药房是医院(诊所)的医疗服务设施之一,在不同规模的医疗机构中,其设置标准亦不同。1987年,台湾卫生主管部门发布了《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对各类医院、诊所的药房设置标准,从人员、设备、医疗业务之需要等方面作了规定。 台湾医疗机构分为综合医院、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牙医医院、特殊科医院、诊所及其它医疗机构。凡属综合医院、医院、专科医院者均应设置药房。
出处
《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
CAS
CSCD
1999年第1期71-72,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Information o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