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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询权和询问权闲置的成因与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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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质询案和询问是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一府两院”实行监督的两种主要形式。通过质询对违法行为带有批评性质,对警示和预防腐败有很好的效果;通过询问对有关议案或报告存疑不懂的问题弄清楚、问明白,便于审议。但这两种监督方式长期以来被束之高阁,行使得很少。笔者就其成因与两者的区别应用谈点粗浅看法。
作者 王世智
出处 《人大研究》 2010年第6期15-16,共2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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