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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法修改使政府运作更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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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为存在公共利益,所以不得不保密,而出于现代政府民主和公开的运转基础,需要公开则是常态,这是国家保密的相对论。缘于公共利益之需,政府该怎样界定对外保密的范畴?一部保守国家秘密法又该如何准确把握公众知情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尺度?
作者 毛磊
出处 《紫光阁》 2010年第6期79-8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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