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确把握逻辑的研究对象、方法、范围、类型等相关问题的还需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对逻辑本质认识的澄清。一般认为逻辑是关于思维形式有效性的理论体系,它不关心思维内容问题。这一观点预设在思维内容和思维形式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分,事实上这是对逻辑的严重误解。人类知识信念具有整体性,逻辑属于信念承诺集合的一部分,并且是其最不愿意放弃的那部分。
出处
《新疆社会科学》
CSSCI
2010年第3期6-10,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
基金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教研项目"批判性思维能力培养及教学体系研究"(104050842000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