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不仅是只在政治的范围内、而且是直接在政治的范围内运作,因而除了主张政治的独立性,它事实上还同时预设了政治的优先性。但由于政治与人性的内在关联不再是现代社会的共识,疏离于政治与强调政治的优先性就成了两种对立的政治哲学思路。政治自由主义强调政治的优先性,是要优先考虑政治的背景制度和合理的政治关系,因为由此构成的政治社会是一种人们应当共享的、内在的政治之善。但政治的优先性被限制在正义问题的理论建构方法与思维方式上,它并不在实质性的正义原则中对公民课以积极参与政治的责任,这就使得《政治自由主义》在两种对立的政治哲学思路之间取得了某种平衡。
出处
《现代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62-66,72,共6页
Modern Philosoph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转型社会中的公共理性:公民间的伦理-政治关系与和谐社会的道德动力研究”(批准号:08CZX035)的部分研究成果
中山大学“211工程”三期行政改革与政府治理研究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