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际贸易中,很多企业以为掌握正本提单在手来控制收汇前的风险,特别是在付款方式为汇付(T/T)的情况下,客户没有按照约定付款之前就不寄出正本提单,使客户不能提货。出口企业往往认为,只要正本提单在手,即使客户不付款,凭正本提单在手还可以控制货物并指令船公司将货物退运或让代理商转卖货物,而不至于钱货两空;再退一步说,如果船公司在提货人不出示正本提单就放货的情况下,至少还可以追究船公司无单放货的责任。不错,这是一种很普遍的做法,往往也被认为是安全的。
出处
《进出口经理人》
2010年第6期58-59,共2页
Imp-Exp Execu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