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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禁止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收借读费5月7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公布了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委下发的《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表示,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
出处 《乡镇论坛》 2010年第16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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