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4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取消了确认程序、畅通了请求渠道,改变了归责原则、扩大了赔偿范围,完善了赔偿程序、增加了举证质证.明确了人员配置、强化了赔偿监督、提高了赔偿标准、改进了经费保障,对于深人推进中央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0年第6期12-12,共1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