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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开展民兵工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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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坚持依法开展民兵工作。新颁布的《国防动员法》进一步明确了军地相关人员的职责任务。这是全面规范和指导民兵基层全面建设的重要法律依据。此前,由于军地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不清,任务不明,人武部参谋干事到一些企业开展民兵工作“靠感情干工作、按惯例干工作、凭经验干工作”的问题十分突出,往往出现在协调工作时只能“动之以情”却不能“晓之以理”,开展工作时只能按规律办事却没法按规定落实等问题。
作者 张敬华
出处 《中国民兵》 2010年第6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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