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实践孙中山宪政思想,主要是实践孙中山人民民主性质的宪政思想。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中国共产党对孙中山宪政思想的实践主要体现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及在此之前制定的关于起草《大纲》的七个原则上;抗日战争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宪政方案和实践继承和超越了孙中山的宪政思想;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及其规定的人民代表会议仍属于孙中山革命的三民主义范畴。
出处
《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3期21-24,共4页
Journal of Yan'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