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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建林业自我循环机制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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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减轻税费,明晰产权,规范流转。放活经营”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解决了集体山林林地权属不清、税费负担过重、利益分配不合理、产权流转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激活了林农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在深层次上,现行的集体林区森林培育体系已不适应林业发展的需要,造成采伐迹地无法更新的危机,集体林区森林培育资金陷入困境。应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林业自我循环机制,促进林区的自我循环、自我发展,实现林业在相持阶段森林的永续利用。
作者 刘海波 刘巍
出处 《活力》 2010年第10期238-238,共1页 Vit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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