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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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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8年6月12日财政部出台了财会字|1998|24号文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通知,要求所属企业从1999年1月1日起执行。所谓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在具体应用过程中,企业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分清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和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的界限。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是指债务重组双方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会继续经营下去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债务重组。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则指债务人处于破产清算或企业改组等状态时与债权人之间进行的债务重组。
作者 梁静
机构地区 哈大地经贸公司
出处 《黑龙江财会》 1999年第3期14-14,共1页 Heilongji Finance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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