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利益平衡的知识产权制度架构中,平衡权利人、使用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越来越受到广大学者的关注。在知识产权侵权中,法院基于公平合理的理念平衡着各争议方的利益。尤其在知识产权全球化背景下,在不合理的国际知识产权体系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贸易严重失衡。在商标权领域,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不断扩张,商标权人与使用人、社会公众的利益角逐不断升级,与同行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本文重新审视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和原有的国际知识产权体系,在法律构架内求各利益主体的平衡点,经过分析,本文认为,一方面要建设好的知识产权体系,另一方面,倡导转变现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使利益在全人类范围内公平合理地分配。
出处
《商业时代》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7期93-9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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