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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示跟踪监管 杜绝"公示"变"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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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示”是指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适时规范地向社会进行公布的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制度和措施,是一种务实的制度,它可增强广大群众主人翁意识。还可化解许多矛盾,进而促进党群、干群关系的改善,促进改革和发展。总之,通过“公示”可以遏欲、抑贪、促廉,从而得人心、增威望。
作者 王平西
机构地区 泸县物价局
出处 《四川物价》 2010年第5期20-2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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