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对区域文学和地域文学的区分,揭开以《湖北文学史》为代表的地方文学史编撰中由于二者混淆所带来的问题。然后对今后地方文学史的编撰提供一些参考意见:秉承地域独特的精神传统并将其贯穿始终,以大文化的视野,接纳异文化辐射的同时,把宗教文化也纳入其中,将最能表现地域特色的文学现象和文学事实进行梳理,并理清其发展的脉络和线索。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6期105-106,共2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