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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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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在一起债务纠纷案件中,被告婚前欠原告2.2万元货款,已经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了2000元。后来,被告与他人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4年后,一次,被告骑摩托车上山采集山产品回家的途中,被某林场在道路上设置的检查栏杆撞死,该林场与死者家属协商并给付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22万元。被告死亡后,留下的财产不足清偿原告的债务,且被告没有任何抚养人和赡养的人。
作者 赵长喜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1期111-111,共1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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