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李恒全同志认为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户律》受田宅的实施对象是汉初军队复员人员,这一观点值得商榷。据律文所示,政府授田或个人占田数量多少,只是根据户主的爵次和身份等级,与军功没有必然联系。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汉初大规模战争已经结束,授爵途径开始呈现多样化特点,即由军功授爵逐渐向事功授爵、国家赐爵、以德赐爵、因亲封爵、继承等方面转化。《二年律令.户律》是国家授田和限田的一般标准,显然与高帝五年诏"法以功劳行田宅"的制度有着不同的性质。
出处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16-20,共5页
Journal of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