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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辞职经济补偿金应从何时起算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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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刘某于1995年7月20日到石家庄某有限公司工作。工作期间,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2009年5月1日,因该公司经常无故拖欠、克扣工资,刘某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于当日离开了公司。此前12个月,刘某的月平均工资为1120元。刘某要求公司给付其拖欠、克扣的工资16500元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6240元。
作者 张爱军
出处 《中国劳动》 2010年第6期54-55,共2页 China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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