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安徽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民政统计工作的通知》(民财函[2010]89号,以下见简称《通知》),从加强基层民政统计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统计数据运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并强化了监督和奖惩制度。《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统计组织机构建设,市级机构改革时,要严格依照《统计法》等法规规定,设立相应的统计机构,原则上各市要配备1名统计专职人员,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至少要有1名兼职人员从事统计工作。
出处
《中国民政》
2010年第6期20-20,共1页
China Civil Affa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