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农业机械产品用户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明确农业机械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为“三包”)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出处 《农业机械》 2010年第11期84-88,共5页 Farm Machiner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