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是我国"两型"社会建设的核心工作,征收环境税是国家运用经济手段保护环境的举措之一。我国现行环境税费制度存在诸多弊端,应当在遵循税收法定、税收中性、公平与效益、专款专用、统收统支等征税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合理构建环境税费体系,增加环境独立税种,对原有税种"绿色化"改造,以发挥环境税费在"两型"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79-80,33,共3页
Seeker
基金
湖南省重点学科环境资源与保护法学建设项目(湘教通[2006]180号)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09QY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