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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得患者授权切器官 告知不足为赔偿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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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回放 张某某,女,40岁,因发现盆腔包块20余天到某医院治疗。医院术前诊断为:盆腔包块性质待定.卵巢肿瘤待查。为患者实施剖腹探查术.术中见双侧输卵管增粗质硬.左输卵管与左卵巢包裹.不能分开。取双侧输卵管、左卵巢术中冰冻病理检查回报为输卵管重度炎症.手术顺利结束。后来患者认为医院未经许可切除了双侧卵巢和一侧输卵管.造成不孕后果并构成伤残.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70193.7元。
作者 聂学
出处 《中国社区医师》 2010年第14期22-22,共1页 Chinese Community Do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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