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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取消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 据中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2010年5月12日国家发改委、电监会、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对高耗能企业的用电价格优惠。继续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个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通知要求各地限期取消现行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等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优惠;各地凡是自行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或未经批准以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出处 《时代金融》 2010年第6期8-8,共1页 Times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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