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国家出资成立或参股金融企业形成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是我国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本文建议由汇金公司作为统一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体,实现出资人职能统一,落实出资人责任。此外,应切断金融监管机构与国有金融企业之间的人事任命、管理关系,并通过加强相关立法、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高信息透明度、推动国有金融企业股权多元化和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加快国有金融企业"去行政化"等多种措施逐步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实现。
出处
《中国物价》
2010年第6期52-56,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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