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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项目交付,就要交所得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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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5月21日公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项目开始办理房屋交付或已开始实际投入使用时,应视为开发产品完工,并按规定及时结算企业所得税。税务专家认为,《通知》出台意在堵塞房地产开发企业逃避所得税的漏洞。
作者 王丹丹
出处 《东南置业》 2010年第5期26-27,共2页 Southeast Purch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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