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大连市中革村“企业举债式”股份合作制改革为个案,对集体企业产权改革中集体资产的权益及其维护问题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得出结论:在新的制度安排下,集体资产及其权益不能被漠视,“企业举债式”股份合作制是提高企业效率、同时又能使集体资产保值增殖的有效途径;集体股的设置并非缘于维护集体经济地位这一意识形态上的偏好,而是社区组织运转、开展社区福利以及适应成员购买力及现行财税体制的需要;“企业举债式”股份合作制不仅对于乡镇集体企业。
出处
《财经问题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2期3-10,共8页
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Iss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