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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口径八大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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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4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以下简称《通知》),对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值得纳税人特别注意的是,《通知》第五条明确:“在以后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上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口径和汇算清缴工作要求未作调整或特殊规定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因此《通知》不但适用于2009年汇算清缴,也同样适用于以后年度,对纳税人纳税申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 张伟 贾哲
出处 《财务与会计(理财版)》 2010年第6期8-10,共3页 Finance&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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