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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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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人所得税是对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目前我国个税是以个人为纳税申报单位,这种征收方法的缺点在于不符合按能力负担的原则,存在相同所得的家庭有差别课税的不公平现象,忽略了纳税人家庭赡养人口的数量和经济状况,不能对特殊的项目进行要素扣除,有悖于社会公平的原则。因此在我国的税制改革进程中,应当逐步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
作者 李莎
出处 《管理观察》 2010年第17期289-290,共2页 Management Obser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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